温湿度表检定校准规程

日期:2016-12-20 / 人气: / 来源:未知

毛发湿度计检定规程(代号JJG205-80)为气象专用仪器检定规程,于1980年实施。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湿度测量的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绝大多数湿度计(包括毛发湿度计)用于工农业各个领域,超出了气象专用仪器的范围;同时对仪器测量范围、准确度、稳定性、使用温度范围等方面的要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原来的感湿材料为单一的发毛,现逐渐扩展到尼龙、聚酰亚胺等高分子材料,仪器的特性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于上述变化,原毛发湿度计检定规程已无法适用,必须进行修订。
  
  2.1.关于规程名称及适用范围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原规程名称“气象用毛发湿度计、毛发湿度表检定规程”更改为“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其中主要包含三点修改:
  
  a、将规程的适用范围由气象领域扩展到其它各领域
  
  原规程是20多年前制订的气象仪器专用规程,几十年来,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湿度计的使用场合已从气象领域逐渐扩展到工业领域,因此,继续将规程局限于气象专用已不合适。
  
  b、将规程的适用范围由毛发湿度计扩展到其它各类机械式湿度计
  
  毛发湿度计的感湿材料原为人头发。随着技术的进步,出现了大量的以尼龙、聚酰亚胺等高分子材料作感湿材料的湿度计,它们的工作原理与毛发湿度计类似,通常称为机械式湿度计。目前这类仪器的数量已大大超过原毛发湿度计。
  
  另外,以玻璃液体温度计构成的自然通风式干湿表目前在我国的使用也非常最广泛,它们价格很低,使用场合和精度要求都与毛发湿度计相同。
  
  因此,将以上两类仪器纳入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是必要的。
  
  c、将规程的适用范围由湿度计扩展到温湿度计
  
  目前实际生产和使用的湿度计均为温湿度一体式仪器,单独的湿度计、湿度表则很少。因此,将温、湿度两部分都包括进来无论是对用户,还是对计量机构和计量管理机构都是十分有利的。
  
  2.2关于计量性能要求
  
  2.2.1示值误差
  
  根据温湿度计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温度最大允许误差为:±2℃。湿度示值误差定为:±5%RH(40%RH~70%RH,20℃)、±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这是考虑到以下原因:

作者:仪器校准|仪器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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